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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越诸天万界

萧默1 著

武侠修真连载

“萧默1”的倾心著马翔宇将臣是小说中的主内容概括:2024年江城的晚高峰像一锅沸腾的机动车尾气混着街边小吃摊的油烟在柏油马路上空盘红绿灯前的车龙排出去半条鸣笛声此起彼把傍晚的天空搅得格外喧马翔宇背着半旧的帆布包走在人行道包里装着刚从城郊古董市场淘来的几件小玩意最宝贝的是脖子上挂着的青铜吊坠——巴掌大的吊坠雕着繁复的云中心嵌着颗暗紫色的 stones,摊主说这是民国时期的老物他看雕工精又觉得戴在脖子上凉丝...

主角:马翔宇,将臣   更新:2025-09-23 1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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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江城的晚高峰像一锅沸腾的粥,机动车尾气混着街边小吃摊的油烟在柏油马路上空盘旋,红绿灯前的车龙排出去半条街,鸣笛声此起彼伏,把傍晚的天空搅得格外喧闹。

马翔宇背着半旧的帆布包走在人行道上,包里装着刚从城郊古董市场淘来的几件小玩意儿,最宝贝的是脖子上挂着的青铜吊坠——巴掌大的吊坠雕着繁复的云纹,中心嵌着颗暗紫色的 stones,摊主说这是民国时期的老物件,他看雕工精致,又觉得戴在脖子上凉丝丝的舒服,花三百块钱收了下来。

他刚毕业半年,在一家小设计公司做助理,每天挤地铁通勤两小时,工资刚够房租和吃饭,唯一的爱好就是周末去逛古董摊。

不是图值钱,就是喜欢那些带着时光痕迹的东西,总觉得每道划痕、每处包浆里都藏着故事。

此刻他正低头摩挲着吊坠,冰凉的金属触感让烦躁的心情稍微平复,心里盘算着晚上回家给吊坠配条新链子,原来的红绳有些磨损了。

“妈妈!

我的气球!”

清脆的童声突然刺破嘈杂的街道,马翔宇猛地抬头,只见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儿挣脱了母亲的手,朝着马路中央跑去——她手里的氢气球脱了手,正飘在路中间的车流里。

而此时,一辆黑色SUV正从路口拐过来,司机显然没注意到突然冲出来的孩子,车速没减多少,轮胎碾过地面发出“嗤啦”的摩擦声。

“危险!”

马翔宇几乎是凭着本能冲了过去,他甚至没看清小女孩儿的脸,只觉得心脏像被一只手攥紧,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不能让她出事。

他的运动鞋踩在柏油路上打滑,帆布包甩到了身后,身体撞开小女孩儿的瞬间,他听见了自己骨头传来的“咯吱”声,紧接着是SUV车头撞上身体的巨大冲击力。

像一片被狂风卷起的叶子,马翔宇在空中飞了起来,视野里的街道、车流、人群都在旋转,耳边是刺耳的刹车声和人群的惊呼。

他感觉不到疼,只觉得身体轻飘飘的,意识像沉进了水里,一点点往下坠。

朦胧中,他摸到了脖子上的吊坠,那颗暗紫色的 stones 突然开始发烫,像是烧红的烙铁贴在皮肤上,紧接着,一道淡紫色的光从吊坠里渗出来,裹住了他的身体。

“这是……什么?”

马翔宇想开口,却发不出声音,淡紫色的光越来越亮,刺得他睁不开眼睛,身体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拉扯着,穿过了一层薄薄的屏障,周围的喧嚣突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诡异的安静。

不知过了多久,他感觉自己重重地摔在地上,粗糙的地面磨得脸颊生疼,这才找回了疼痛感——浑身的骨头像是被拆开重组过,每动一下都疼得钻心,胸口闷得像压了块石头,连呼吸都带着血腥味。

他艰难地睁开眼,模糊的视线里先是看到了灰扑扑的天空,然后是周围的景象,瞬间愣住了。

不是他熟悉的江城街道。

眼前是一条铺着青石板的路,路面坑坑洼洼,两旁是青砖灰瓦的房子,有的挂着“绸缎庄米行”的木招牌,字是繁体的。

街上的人穿着长袍马褂、短打布衣,女人梳着发髻,有的还裹着小脚,几个黄包车夫拉着车跑得飞快,车把手上挂着铜铃,“叮铃叮铃”的声音在巷子里回荡。

远处传来几声模糊的枪响,还有人用带着南方口音的普通话喊着“快跑”,空气里除了尘土味,还飘着淡淡的硝烟味。

“这……是哪儿?

拍电影吗?”

马翔宇脑子里一片混乱,他试图撑起身体,却猛地咳出一口血,染红了身前的青石板。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休闲装沾满了尘土和血迹,帆布包不知所踪,只有脖子上的吊坠还在,那颗 stones 己经不烫了,恢复了冰凉的触感。

他想起被车撞的瞬间,想起那道淡紫色的光,一个荒诞的念头突然冒了出来:自己……穿越了?

就在这时,一阵脚步声从身后传来,步伐很轻,却带着一种莫名的压迫感。

马翔宇想回头,脖子却僵硬得动不了,只能用眼角的余光瞥见一个身影停在自己身后。

那是个男人,穿着一身黑色的中山装,面料考究,熨烫得没有一丝褶皱。

他身形颀长,皮肤白得近乎透明,在灰蒙蒙的天色里显得格外扎眼。

他的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垂在额前的碎发遮住了一部分额头,露出的眼睛深邃得像寒潭,没有任何情绪,却让人不敢首视。

他就那样静静地站着,居高临下地看着地上的马翔宇,周身仿佛笼罩着一层无形的气场,让周围的空气都变得冰冷。

马翔宇的心跳突然加速,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这个男人的气质太特别了,像极了他之前看过的《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里的将臣。

可那只是电视剧啊,怎么会出现在现实里?

不对,自己现在的处境己经够荒诞了,再出现个将臣好像也没那么难接受。

“你……是谁?”

马翔宇的声音嘶哑得像砂纸摩擦,每说一个字都牵扯着胸口的伤口。

男人没有回答,只是缓缓蹲下身,他的动作很慢,却带着一种优雅的韵律。

马翔宇能清楚地看到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干净整齐,指尖泛着淡淡的粉色。

男人伸出手,没有碰他的身体,只是停在他胸口上方几厘米的位置。

下一秒,马翔宇感觉一股冰凉的气息从男人的指尖散发出来,像细密的水流一样渗进自己的身体里。

那气息没有丝毫温度,却带着一种神奇的力量,所到之处,原本钻心的疼痛感竟然在慢慢减轻,胸口的憋闷感也消失了,呼吸变得顺畅起来。

他惊讶地睁大眼睛,看着男人的脸,对方的眼神依旧平静,没有任何波澜,仿佛在做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这……这是什么力量?”

马翔宇心里充满了疑惑,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快速恢复,断裂的骨头在发出细微的“咔咔”声,伤口在愈合,连衣服上的血迹都好像淡了一些。

这种恢复速度,根本不是人类能做到的,除了僵尸之王将臣,还能有谁?

男人似乎察觉到了他的想法,嘴角微微勾起一个极淡的弧度,快得让人以为是错觉。

“你认识我?”

他的声音低沉悦耳,像大提琴的最低音,却带着一种不属于人间的清冷。

马翔宇张了张嘴,想说是从电视剧里认识的,却又觉得太荒唐,只能含糊地说:“我……我好像在梦里见过你。”

男人没有追问,只是收回了手,站起身。

马翔宇这才发现,自己己经能轻松地坐起来了,除了衣服上的污渍和残留的疲惫感,身体几乎没有任何不适。

他摸了摸脖子上的吊坠,吊坠依旧冰凉,那颗暗紫色的 stones 似乎比之前更亮了一些。

“是这个吊坠带你过来的?”

男人的目光落在他的吊坠上,眼神里终于有了一丝波动,像是好奇,又像是怀念。

马翔宇点点头,拿起吊坠仔细看了看:“我不知道它有这种能力,我只是从古董摊上买来的……这里是1937年的上海,对吗?”

他刚才听到了远处的枪响,又看到街上的人神色慌张,结合《我和僵尸有个约会》的剧情,1937年的上海正是战火纷飞的时候,也是将臣经常出现的地方。

男人没有否认,只是淡淡地说:“这里很快会变成战场,你留在这里很危险。”

“那我该去哪里?”

马翔宇问,他现在无依无靠,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除了眼前的将臣,他不知道还能相信谁。

“我不属于这里,我想回去,你能帮我吗?”

男人沉默了片刻,目光再次落在吊坠上:“这个吊坠是上古时期的遗物,能穿梭时空,却需要特定的契机才能启动。

你这次能过来,是因为你濒死时的执念和吊坠产生了共鸣,想要回去,恐怕没那么容易。”

马翔宇的心沉了下去,他想起了自己的父母,想起了公司里的同事,想起了江城的一切,眼眶有些发红。

“那我该怎么办?

我一个人在这里,什么都不会,连吃饭都成问题。”

男人看着他,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怜悯。

“你是个善良的人,救那个孩子,不是为了名利,只是出于本能。”

他顿了顿,继续说,“我可以帮你,给你一个在这个世界活下去的能力,但你要记住,任何能力都有代价,一旦接受,你的人生就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马翔宇心里一动,他知道将臣说的能力是什么——变成僵尸。

在《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里,被将臣咬过的人会变成僵尸,拥有永生不死的生命和强大的力量,但也会失去人类的情感,需要靠吸食人血为生。

他犹豫了,他不想变成没有感情的怪物,不想吸食人血,可他更不想死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他想活下去,想找到回去的方法。

“变成僵尸之后,我还能保持理智吗?

还能记得我的家人吗?”

马翔宇问,这是他最关心的问题。

男人看着他,眼神变得复杂起来:“理智与否,取决于你的意志。

有的人变成僵尸后会迷失本性,有的人却能守住本心。

至于记忆,只要你不主动遗忘,就不会消失。”

他顿了顿,补充道,“我不会强迫你,你可以自己选择。

如果你不想变成僵尸,我可以给你一些钱和身份证明,让你在这个世界暂时立足,但你要靠自己活下去。”

马翔宇低头思考了很久,他想起了被车撞时的绝望,想起了穿越后的无助,想起了父母期盼的眼神。

他不想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在异国他乡,他想活下去,想有能力保护自己,甚至想有一天能找到回去的方法,回到父母身边。

变成僵尸虽然有代价,但至少能拥有强大的力量,能在这个乱世中活下去。

“我选择接受你的帮助。”

马翔宇抬起头,眼神坚定地看着将臣,“我想变成僵尸,我想活下去。”

男人看着他,点了点头:“很好,记住你今天的选择,无论将来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后悔。”

他伸出手,指尖轻轻碰到马翔宇的脖子,冰凉的触感让马翔宇打了个寒颤。

紧接着,他感觉到一阵尖锐的疼痛从脖子传来,像是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一股温热的液体顺着脖子流进喉咙里,带着淡淡的腥甜味。

那股液体进入身体后,瞬间爆发出一股强大的力量,比刚才疗伤时的力量更加强烈,像火山喷发一样在他的血管里奔腾。

马翔宇感觉自己的身体在发烫,皮肤变红,血管凸起,骨骼在剧烈地重组,每一个细胞都在被改造。

他想喊叫,却发不出声音,只能死死地咬住牙关,承受着这种痛苦。

不知过了多久,痛苦终于过去了,马翔宇瘫坐在地上,大口地喘着气,浑身被汗水湿透。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充满了力量,五感变得异常敏锐,能听到远处黄包车夫的心跳声,能闻到百米外饭馆里飘来的菜香味,能看清青砖墙上的每一道纹路。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尖变得更加锋利,指甲泛着淡淡的青色。

“从现在起,你就是一名二代僵尸了。”

将臣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的力量比普通僵尸强大,不需要每天吸食人血,只要定期补充新鲜血液就能维持理智。

记住,不要在人类面前暴露你的身份,否则会引来杀身之祸。”

马翔宇点点头,站起身,试着活动了一下身体,感觉轻得像一片羽毛,轻轻一跃就能跳得很高。

“谢谢你,将臣。”

他真诚地说,如果不是将臣,他现在己经是一具尸体了。

将臣摆了摆手:“不用谢我,我救你,只是因为你身上有我熟悉的气息,或许我们之间,早就有某种缘分。”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棕色的皮夹,递给马翔宇,“这里面有钱和身份证明,名字还是马翔宇,你可以用这个身份在上海立足。

我还有事,先走了,如果你遇到解决不了的麻烦,可以去法租界的和平饭店找我,报我的名字就行。”

说完,将臣转身就走,黑色的中山装在风中飘动,很快就消失在巷子的尽头,仿佛从未出现过一样。

马翔宇看着手里的皮夹,又摸了摸脖子上的吊坠,心里百感交集。

他从一个普通的现代青年,变成了僵尸,来到了1937年的僵约世界,未来的路充满了未知和危险,但他知道,自己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浑浑噩噩地生活了。

他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眼神变得坚定起来。

“爸妈,等着我,我一定会找到回去的方法,回到你们身边。”

他轻声说,然后朝着巷口走去。

巷外的街道依旧喧嚣,战火的阴影正在逼近,但马翔宇知道,自己己经不是以前的自己了。

在这个充满危险和机遇的僵约世界里,他将用新的身份,新的力量,书写属于自己的传奇。

而脖子上的吊坠,和救了他的将臣,将成为他这段传奇人生中最难忘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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