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砚蹲在青雾山脚下的坟前,指尖捻着半片枯黄的柏叶。
坟头的土还是新的,立着块粗糙的木碑,上面刻着“王阿公之墓”五个字——是他昨天亲手刻的。
山风卷着松涛掠过,他抬手拢了拢衣襟,指腹摩挲着腕上那枚磨得光滑的墨玉扳指——这是他记事起就戴着的东西,五十年过去,玉色依旧凝润,就像他自己,始终停留在十七岁的模样。
“阿砚,天冷了,回村吧。”
身后传来村支书林满仓的声音,老人鬓角的霜白比去年又厚了些,“王阿公走得安详,你也陪了他最后这十年,够尽心了。”
林砚站起身,转身时,林满仓的目光又不自觉地在他脸上顿了顿。
这眼神他太熟悉了——从三十年前开始,村里的人看他的眼神就带着这种疑惑:明明和林满仓的儿子一起光着屁股长大,如今人家的孙子都能打柴了,林砚却还是那副少年模样,连眼角的纹路都没添一条。
“叔,我知道。”
林砚声音平静,弯腰将柏叶放在坟前,“只是想起小时候,阿公还抱过我上山摘野枣。”
林满仓叹了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人老了,总归要走的。
你也别总待在山上,村里的姑娘们都不敢给你说亲了——都怕你是个‘山精’。”
这话半是玩笑,半是真的。
林砚在这青雾山脚下住了五十年,从一个被遗弃的婴孩,长成如今的“不老少年”,村里的流言就没断过。
好在他性子淡,平日里要么跟着王阿公种药,要么独自上山砍柴,倒也安稳。
可现在王阿公走了,这村里,再也没有看着他长大的人了。
回到山腰的木屋,林砚坐在桌前,借着油灯的光看着铜镜里的自己。
眉眼清俊,皮肤是少年人特有的细腻,连常年砍柴磨出的薄茧,都像是停留在刚长出来的状态——他试过,几年前不小心砍伤了手,伤口愈合后,连疤痕都没留下。
更奇怪的是寿命。
五十年,足够村里的人从牙牙学语到垂垂老矣,可他的身体,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
他曾偷偷去过山外的城镇,见过说书人讲“长生不老”的故事,听众都当戏说,可他却攥紧了腕上的墨玉扳指——他知道,这不是戏说,是他的命。
首到三个月前,王阿公弥留之际,拉着他的手断断续续说:“阿砚……你腕上的玉……是你爹娘留下的……当年他们抱着你上山……说是什么‘长庚血脉’……你……别留在村里……去寻修仙的人……修仙”二字,像颗石子投进林砚沉寂了五十年的心湖。
他起身推开窗,青雾山的夜色浓得化不开,远处的天际线隐约泛着一丝微光。
五十年的安稳,像是一场短暂的梦,如今梦醒了,他该去寻那个关于“长生”的答案了。
他摸了摸墨玉扳指,指尖传来一丝微弱的暖意。
或许,这无限的寿命,不是诅咒,而是起点——一个能让他慢慢走、慢慢变强,首到看清这天地尽头的起点。
收拾好简单的行囊,林砚最后看了一眼木屋,转身踏入了通往山外的夜色。
他不知道修仙界是什么模样,也不知道无限寿命会带来多少麻烦,但他知道,从今天起,他不再是青雾山脚下的“不老少年”,而是一个要踩着时光长河,一步步往上爬的修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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